张志超获配332万国家赔偿金,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青春来换。如果你是张志超拿这332万往后余生怎么去安排,如何生活?
谁也不愿意拿15年的青春去换,何况万一没办法洗冤呢?
在这个案件中,最应该要做的是查清案件真凶,还有倒查当年的办案人员,为什么会把这个案件办成了冤案。
332万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张志超说,拿给他妈妈保管。
我想这是比较谨慎的做法,毕竟他跟社会脱节了,想要跟上这个社会,想要学会投资理财,着实需要不少时间。
最稳妥的办法是,买一些保值增值的东西,比如房产,不但可以保值增值,也可以自己住,即使一段时间内波动也不影响将来的增值。
当然,更建议他用一段的时间去适应社会,然后学习理财投资,用其中的部分资金去投资,保证一定的资金回报,毕竟300万元不可能用一辈子。
所以,投资理财是他必须学会的技能。
刑事判决书一旦被司法确认错误,嫌疑人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后,就会产生国家赔偿问题。国家赔偿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错误判决带来的精神损失。
未被确认为最终罪犯,当事人应该感到庆幸!毕竟能有现代文明审判程序送一次重生的机会。拿到了几百万,可以与家人享受一下现有生活,弥补一下亲人的伤痛。
比如可以拿出几十万旅游一下,放松心情,慢慢养好精气神,然后重新回到正常生活中。其实,每个人都可能犯错误,只要知道改正错误,还是好人一枚。如果没有错误,那就更应该好好生活,珍惜眼前人。
根据家庭和自己的需要决定赔偿款的使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和想法,不会千篇一律认为怎么消费为好。比如家里面没有房子,可以购买一套商品房,用来改善居住环境,给家人一个舒适安全的后续生活信心,也算不错的开销。
当然,自己有能力做生意,也可以考虑一个好的项目,干点有前途的事情,也是不错的规划。商业经营有高风险高收入机会,抓住机会就可能翻身做老板。现在钱非常毛,几百万可能也折腾不起,最好把钱用在刀刃上。
钱是用人身自由换来的,应该懂得珍惜。凡是做有利于家人、子女、国家利益的事情,都应该鼓励。防止有钱参与违法行为,或干一些容易上当受骗的事情。如果不想折腾,也可以买保本理财产品,过好眼前稳定生活,未必不可。
谈起这个问题很心酸。据报道,之前几位因冤狱获得上百万赔偿的人,回家后,要么是听从所谓亲朋好友的建议去投资,然后血本无归。要么,一大堆亲朋好友凑上来要钱借钱。加上自己没有管理资金的意识和能力,基本几年后就所剩无几了。
其实,对于这样的在监狱里关押数年到数十年的受害人,因长期脱离社会,没有融入社会的能力,更不用说如何打理经济了。相关政府部门是不是应当提供相应的指导?
这是张志超案件的情况,大家看看: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后,终于等来无罪判决,等来了人身自由。此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和精神抚慰金合计789万元。最后法院核定赔偿332万。基本上大家都知道张志超要求700多万的赔偿不太可能被支持。毕竟我们《国家赔偿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于冤家错案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有明确的规定。即便有的案件在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方面有所突破,但总体还是少数。
对于国家赔偿,张志超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失去的自由和痛苦屈辱”。当年的张志超年仅16岁,正处于最好的年华。但他在最好的年华蒙冤受屈。2020年获得无罪判决的张志超已经30几岁,由一个青年人直接成为一个中年人。青春无价,自由无价,再多的钱也买不来丢失的年华和自由。这300多万的赔偿要是同15年的自由和年华对比,确实不值一体。且这15年来,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实在太多。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如何与社会接轨也是一个极大的问题。
另外,除了冤家错案的赔偿以外,对相关人员的追责同样重要。张志超也表示,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的责任。冤家错案的产生往往伴随着一些违法违纪,乃至是犯罪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是给张志超一个公平正义的交代。也只有通过办案终身制和错案追责制,我们才能减少冤家错案产生,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观念。
我想,张志超的这一句话应该是真话,谁也不愿意用15年青春的铁窗生涯模式束换取332万国家赔偿。或许有人会说,我就愿意。其实那是你没遭受到那非人的待遇,失去的自由和遭受的屈辱,岂是金钱所能补偿的,金钱有价而青春无价。所谓“没吃他人苦,莫劝他人强”,用郭德纲的话说,离这种人远点,小心雷劈他的时候连累到你。
我是深深同情张志超的境遇,332万对某些富人来说,可能就是分分秒秒的事,也可能不及那些XX的一次受贿,一次贪污的数额。但可能成了张志超的全部,张志超说,要把钱全部交给母亲管理,实际上也就是把自己的后半生交给了母亲,这是因为15年的铁窗生涯已经使他丧失了主动生活的能力,他只能被动的接受他人包括亲人的安排。
问题的提出者假设小编拥有这332万,如何分配这332万?如何安排好自己的下半生?其实这个问题,由于假设失真,不存在符合实际的答案。现在这个社会,拥有几百万的家庭太多了,北上广深的一栋房就一千多万,他们的生活也就是普通人的生活。332万也不是什么巨款,离万达老板王健林的一个小目标尚差几十倍,后半生靠这点钱,也最多是个小康生活,谈什么安排?真的是贫穷放大了你的想像力。
用屈辱和自由换来的这点钱,不足以弥补张志超心灵的创伤,更不值得任何媒体炒作。让那些制造冤假错案执法者受到良心的遣责,祝福这可怜的人后半生平安、健康!
吉林省4月6日开学吗?
4月6日还在清明假期,吉林省清明节后的4月7日开学可能性比较大。
吉林省是东三省中疫情最轻的省份,从2月24日起,本土就再无新增,3月15日实现了确诊、新增、疑似三清零。自3月16日,全省所有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因此,吉林省已完全达到了开学的条件,理论上3月23日就能开学。
至于近两天新增的境外输入病例,对吉林省的疫情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吉林省对入境人员,都是全封闭管理。比如25日这个病例,在比利时务工,当地时间3月19日自比利时布鲁赛尔机场出发,在莫斯科转机,于3月20日到达北京首都机场。下机后由机场专人专车送至北京市博展中心,转交给吉林省政府入境人员中转接待处,随后由首都联防联控机制吉林省转运工作专班派专人专车送至北京站,乘坐北京至长春D19次动车,并被安排到境外返回人员指定车厢乘车,到达长春站后,由梅河口市政府大巴车送至梅河口市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虽然中间乘坐了高铁,但也是专门车厢,完全没有省内接触史。所以,吉林开学安排可以不用考虑境外输入病例的影响。
不过,以目前的信息来看,吉林省3月30日前是不可能开学了,因为现在已经不足一周时间了。那么4月7日开学的可能性就很大了。3月19日,吉林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在3月31日前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错峰错时开学各项准备工作。3月24日,吉林省教育厅举办了全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视频培训会,以确保各地各校3月31日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3月31日做好开学准备,那4月7日开学就正好。只要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吉林省的小伙伴们,完全可以按照4月7日来准备开学。
我认为,吉林省4月6日开学可能性不是很大的。这是因为:
首先 ,新增确诊病例带来很多不确定性
在疫情地图上,吉林省多日飘荡的小红旗,这两天不见了。就在昨天,也就是3月25日,吉林又增加一例新增确诊病例,到目前为止,有两例境外数字比例。尽管是境外输入病例,但是不代表绝对安全。
我们看上图,涉及到的密切接触者有16人。这些人会不会感染,不得而知,有没有漏网的,这也很难说。正是因为他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不敢有丝毫懈怠。
其次,新增确诊病例停止增加之前,应该不会考虑开学
随着境外回国人员的不断涌入,境外输入病例也在不断增加。在境外输入病例没有明显减缓或者停止的情况下,我们的防控体系是处于一种高负荷的状态中。开学,对防控体系的要求是很高的,而且防护体系必须把很多精力倾斜于学校。现在,我们的防控体系在应付境外输入方面尚且应接不暇,哪能抽出力量来照顾到学校呢?
所以,尽管吉林省原本疫情太严重,但是,随着这些天境外输入病例的增加,防控体系受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吉林省应该不会马上组织开学。
所以,当全国很多省份宣布开学的时候,吉林省一直按兵不动。如果4月初开学的话,应该会提前10多天宣布,现在还没有宣布,说明不打算4月初开学,那么4月6号开学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从全国范围来看,本土新增病例基本上没了,这些天新增的基本上是境外输入病例。说明我们的防控工作取得了较大胜利,距离最后的胜利已经不远了,因此我们也不要太悲观,说不定4月中旬,全国的疫情基本上结束了,那个时候,除了极少数疫情比较严重的省份之外,大部分省份都会陆续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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