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明令禁止境外暗杀,那么击毙本拉登怎么解释?
本·拉登,本身是沙特人,家境非常富裕,是个大户人家,在家排行第17,可见有许多的兄弟姐妹。
受过高等教育的本·拉登,在阿富汗参与了对苏军的作战,期间,与美情报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时,双方都是尿在一个壶里的,对付的是共同的对手苏军,所谓的基地组织,就在阿富汗抵抗苏军时,本·拉登亲手所建立。
苏军撤出阿富汗以后,本·拉登也随即回国,由于和沙特政府有矛盾,本·拉登跑到苏丹重建基地组织,沙特政府为此剥夺了本·拉登的公民资格。
“9·11事件”,民航撞机导致美世贸中心双子大厦燃烧倒塌,将近3000条人命灰飞烟灭,包括此前发生在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的美大使馆被炸,都指向了幕后策划者是恐怖主义大亨本·拉登。
美军派出海军陆战队中的精锐之师“海豹突击队”,趁暗夜的掩护,乘坐直升机潜入巴基斯坦境内,在一处隐蔽的民宅内,当场击毙了恐怖大亨本·拉登,但却放过了其家属。
尽管美国政府明令禁止在境外实施暗杀行动,但对于导致美各界民众包括消防警察将近3000人死亡的“9·11事件”幕后的主使者本·拉登却是特例,不属于暗杀行动,因为美国参众两院已授权美国政府消灭恐怖主义的头目本·拉登。
本.拉登是美国两院授权,剿灭恐怖分子,本拉登是911的指挥者,美国军队必须要枪毙本.拉登,世贸大厦的几千美国平民伤亡。
因此杀了本.拉登本人,而美国军队放过了,本.拉登的妻子与儿子。
明令不准暗杀,但两院授权消灭恐怖主义魔头,有议会授权书户,美国总统有权允许大开杀戒。
特殊时刻,总统有权下达军方击毙本.拉登。
这种特殊情况,有两院授权总统,这就是法案,总统签字,形成法律效力。
军队执行后,将被拥有司法豁免权。
美国派出精锐的“海豹6队”击毙恐怖大亨本本拉登是正规的军事行动,不属于“暗杀”的范畴。
美国所谓禁止境外暗杀的法律是源于1976年2月18日时任美国总统杰拉尔德-福特签署的总统行政令,此行政令全文为“禁止任何美国政府雇员和美国政府利益的代言人从事或密谋从事暗杀行动”,此后的卡特和里根总统也签署了类似的行政令。
美国的这一暗杀禁令主要是针对美国中央情报局在海外的暗杀行动,对军事意义上的定点清除也就是俗称的“斩首行动”没有太多的约束力,因为这是两个范畴内的问题。早在“911”事件发生后,时任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就曾呼吁取消这一禁令,以更有利于美国的反恐行动。
美国海豹突击队突袭隐藏在巴基斯坦境内的本拉登住所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直接下令的,是一场纯粹意义上的军事行动,所以不受美国暗杀禁令的约束,而且本拉登是基地组织首领,是典型的恐怖分子,不属于政治意义上的外国公民,所以表面上看美国击毙本拉登并没有违反相关禁令。
虽然美国经常以军事行动为借口掩盖其在境外实施的各种暗杀行为,但暗杀禁令的存在也使美国政府有所顾忌而不敢为所欲为。至少暗杀禁令本身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竟然有这么奇奇怪怪的标题,911特大事件,死了那么多人的元凶 ,必须踏破铁鞋无觅处,就是不计代价境外暗杀,付出代价天文数字了,哪有什么不能境外暗杀他的脑残标题的奇谈怪论匪夷所思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标题,还不能海外暗杀了,能够成功谢天谢地,也是全世界的胜利,基地恐怖组织的老大,祸害美国,还全世界竟然不能暗杀的,才是真正的脑子大进水提问。不惜代价境外暗杀他,绝对的必须,还什么不能够的怪论。
三体中的本拉登是谁?
三体中没有本拉登。
三体书中没有出现本拉登,只是出现过其他恐怖分子。四位面壁者中的美国前国防部长弗雷德里克泰勒,为了完成自己利用球状闪电打击三体舰队的战略计划,需要一批有牺牲精神的不怕死的敢死队,他找了一个恐怖分子头目,但是遭到了拒绝,书中没有明确说明这个恐怖分子是谁。
本拉登当年是想学习伊朗的霍梅尼在沙特复制伊朗的伊斯兰革命吗?沙特为何不欢迎他?
奥萨马.本.拉登是一位虔诚的逊尼派人士,他之所以走上恐怖主义头目的道路,与什叶派领导的霍梅尼革命并没有任何关联。
霍梅尼领导的革命活动,是什叶派性质的,伊朗在此之后积极向中东地区输出的是什叶派革命,这根本就与逊尼派后来出现的“阿富汗阿拉伯人”毫无关联。
(本.拉登)
真正影响本.拉登的人生抉择,让他走上肉日后道路的是1979年发生在沙特和阿富汗的两件大事。
1979年12月11日,也就是希吉拉历第1400年的清晨,前沙特国民警卫队士兵朱海曼.欧泰比带领一批来自各国的武装分子袭击了麦加大清真寺,他们在清真寺中要求推翻沙特王室,并将沙特变成一个更加纯粹的教法派国家。他们占领的麦加大清真寺,是伊斯兰世界的圣地。沙特政府随后平定这次叛乱,并处决了朱海曼.欧泰比和他的支持者。
本.拉登那一年22岁,欧泰比的行动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他当时正在阿卜杜拉国王大学上学,他开始受到哈桑.班纳,阿卜杜拉.阿扎姆和瓦哈比的影响。
(本.拉登)
一个月后,苏联推翻了阿富汗总统阿明的统治,阿富汗战争爆发。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本.拉登的人生,在当时,有很多阿拉伯青年都在前往阿富汗援助当地的居民与苏联进行作战。本.拉登也带着他的建筑队去了阿富汗,还负过伤。当时参加阿富汗战争的很多人都在未来变成了恐怖主义大亨,比如在90年代策划车臣叛乱的焦哈尔.杜达耶夫,日后创立塔利班的穆萨维.奥马尔和来自约旦,日后成为基地组织伊拉克分支头目的穆萨.扎卡维,来自阿尔及利亚的战争贩子,车臣叛军头目塔哈卜,来自埃及医药世家的艾曼.扎瓦希里。
那些留在阿富汗的阿拉伯志愿者在这片土地上开设训练营,培训逊尼派士兵,这些人在后来大多成为了恐怖组织成员,是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头十年国际恐怖主义的骨干力量。因此他们被称为“阿富汗阿拉伯人”。本.拉登就是他们的代表,他在1988年创建了基地组织,这就是他的成长轨迹。
(阿富汗游击队)
拉登建立基地组织的目地,是为了建立一个不受西方世界影响,近乎中世纪的新帝国。“基地”组织这个称号中,“基地”一词也有家,营地,基本和根源之类的含义。也可以说体现了拉登崇尚的逊尼派基本教义学派的主张。他试图沙特和阿拉伯国家的执政者,后来他在这些国家发展的分支也确实在这么干。这也难怪沙特政府会讨厌奥萨马.本.拉登。
拉登家族是沙特的七大家族之一,如果拉登没有群阿富汗,那他完全可以当个潇洒快乐的富家公子,过完一生。拉登在阿富汗战争结束后,离开了阿富汗,前往苏丹。但由于策划了1998年美国驻坦桑尼亚和肯尼亚爆炸案,美国将他列为恐怖分子,苏丹政府不得不驱逐了本.拉登。而在2001年9.11事件发生之后,他被沙特吊销了国籍,因此他无法返回沙特,只能在阿富汗接受塔利班的庇护,最终,他死在了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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